塔河县不动产登记质量检查制度
作者:管理员 更新日期:2022-11-15
塔河县不动产登记质量检查制度
为切实提高不动产登记规范化水平,有效降低登记风险,促进不动产登记健康有序运转,保证业务办理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检查范围
(一)各类不动产登记
包括: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换证与补证登记等。
(二)相关业务
包括:缮证发证、登记材料的整理、归档、查阅、增量数据上传等各项工作。
二、检查内容
(一)各类不动产登记
1.登记要件是否齐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2.登记申请书、审批表、不动产登记簿等项目录入是否齐全、无误;资料拍摄、人像采集是否规范。
3.各业务环节转递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业务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要求;办件时限是否符合要求。
4.不动产单元是否按照规定划分且正确落宗定位,房地数据挂接是否准确完整且符合业务逻辑,楼盘表和户信息是否按照规定设定且符合现状。
5.不动产登记类型、权利类型、权属状态等是否填写完整、规范,不得随意填写为其他或划“/”。
(二)相关业务
缮证发证、登记材料的整理、归档、查阅、增量数据上传等抽查项目是否规范。
1.各类证书缮证发证业务
(1)缮证项目是否准确、完整。
(2)缮证时限、质量是否符合规定。
(3)发证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2.档案录入、整理、归档工作
(1)档案录入、补拍是否符合规定。
(2)档案交接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3)档案整理、装订、存储是否符合规定。
三、检查方式
塔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对不动产登记结果的质量检查,检查数量不得少于当月业务量的1%,业务量的1%不足5笔的,检查数量不得少于5笔业务。塔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照不低于1%的比例对不动产登记结果的质量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形成记录,并对抽查结果进行定期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不动产登记结果质量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本部门实际,把此项工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筹划、精心组织,加大检查力度和频率。
(二)狠抓工作落实。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结果质量抽样检查工作,同时积极开展自查。对抽样检查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及时整改。
(三)认真建章立制。通过不动产登记结果质量检查,认真查找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推进质量检查工作长效化、制度化,努力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登记质量监督体系,营造规范、有序、高效的不动产登记工作良好环境。
(四)强化责任追究。对质检不合格的业务要分析问题成因,属客观原因的,及时优化调整程序环节;属主观原因的,根据质量不合格的程度及造成的影响,及时采取限时整改、书面检查、约谈问责等措施予以纠正和处理。
不动产登记质量检查记录表
定期检查/随机抽查:
NO.
检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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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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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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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内容 |
是/否 |
整改意见 |
1 |
录入信息内容规范、完整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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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业务类型准确性、要件齐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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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是否超过受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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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不动产单元划分和落宗准确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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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证书、证明信息规范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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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档案建立完整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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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电子扫描件清晰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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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上报数据接入准确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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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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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