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在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检出1批次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现将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塔河县何小九重庆老火锅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经黑龙江中诺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检验,塔河县何小九重庆老火锅店的1批次餐碗不合格。消毒日期为2024年11月10日,不合格检验项目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营者地址为: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塔河镇龙畔豪庭7号商服。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情况:经调查,塔河县何小九重庆老火锅店共消毒该批次餐碗30个已全部使用。塔河县何小九重庆老火锅店使用消毒不合格餐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11月26日对塔河县何小九重庆老火锅店给予当场行政处罚:警告(处罚决定书编号塔市监当罚[2024]0203号)。
附件1:批次不合格样品信息
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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