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塔河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种植业)》的通知
塔农发〔2025〕12号 签发人:姜开庆
关于印发《2024年塔河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
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种植业)》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
为进一步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益性服务功能,稳定农技 推广队伍,提高农技推广效能,现将《2024年塔河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种植业)》印发给你们,请各乡镇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邮箱:thnj9896@126.com
联系电话:0457-3668189
附件:
2024年塔河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种植业)
塔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8日
附件
2024年塔河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种植业)
为进一步发挥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在农业生产实践中的积极作用,推动高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进村入户到田,助力我县乡村振兴发展,为农业插上科技的翅膀,根据《2024年黑龙江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黑农厅函〔2024〕52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为积极持续开展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保证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技术队伍稳固壮大,技术集成示范等公益性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在全县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2个,主推农业科技示范技术不少于3项,推进大豆、小麦新品种示范推广,遴选科技示范户22户,强化示范带动作用,扩大种植辐射面。对全县1/3以上在编在岗基层农技员开展先进成果普及培训,培育3-5名业务精通、服务优良的农技推广骨干人才。组织全县9名农业科技特派员参加农业技术服务,充实基层农技推广队伍。
(一)优化种植品种和技术模式
为促进我县农业单产提升,提高农民经济收入,在全县建设试验示范基地2处,筛选适宜我县地域种植农作物新品种,推广大豆新品种8个、小麦新品种1个,加强农业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应用,推广大豆绿色高质高效65cm大垄三行密植栽培技术模式,大豆45cm小垄窄行密植栽培技术,大豆垄三栽培技术,鼓励有条件种植户使用110cm大垄密植垄上三行种植技术,多措并举推动大豆大面积单产提升,集成组装适合我县的综合技术方案,依托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大幅提高技术入户率到位率,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二)抓好农业技术培训
发挥技术部门优势,引领全县农业技术提升,组建高级农艺师专家服务队,深入乡镇举办备春耕生产技术培训班,围绕大豆品种选择及高产关键技术、农药化肥选购、农田灭鼠、测土配方施肥、分层施肥及棚室蔬菜种植技术等内容开展技术培训,通过点对点指导、现场观摩、经验交流、技能培训、发放宣传品等活动确保主推技术落地到位。在全县各乡村遴选示范户22户,参与农业重点技术协同推广创新体系建设,在技术能力提升和物化方面给予扶持,推广农业优质安全、节本增效、绿色发展技术。
(三)提升农技推广队伍能力素质
在县级培育3-5名知识全面,技术过硬,服务优良的基层农技骨干人才,完成全县不少于三分之一在编农技人员进行5天脱产业务培训,组织县乡农技人员参加2025年“黑龙江农技推广网络大讲堂”培训活动,努力打造一批业务能力过硬、热爱农业科技、热情服务的农技推广服务队伍。结合全县9名科技特派员队伍,负责连接全县各乡镇服务点,确保每个乡镇都有服务技术保障,同时鼓励县乡农技员进行学历提升,优化农技推广队伍的学历结构。
(四)优化实施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
聚焦果蔬等经济作物,针对合理密植、水肥一体化、设施农业反季种植、作农机农艺融合以及高产抗逆品种推广等单产提升技术需求,做好农技推广机构与科研院校、科技服务企业,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优势互补的农技推广协同服务机制。
(五)提升农技推广信息化水平
持续普及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和中国农技推广APP使用,引导农技员、农业科技特派员,在线开展业务培训、问题解答、咨询指导、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农技服务,明确一名信息管理员,定期登录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上传补助项目实施情况。
二、实施进度
方案制定阶段(2024年1月-4月):开展前期调研,制定印发项目实施方案。
前期准备阶段(2024年4月-5月上旬):遴选科技指导专家,组织遴选科技示范主体(示范户)、示范基地,完成示范主体标牌、物化补助等物资采购。
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5月-9月末):完成年度主导品种及主推技术发布推介、开展技术服务、示范主体培育、示范基地建设、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农技服务信息化等项目建设内容。
自评验收阶段(2024年10月-12月):完成资金兑付和满意度测评工作,组织项目绩效评价和验收,上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及工作总结。
三、资金保障
按照省方案要求,为促进粮油作物单产提升、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落实农业防灾减灾等技术服务,我县争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种植业)资金5.3万元。
(一)培训费0.7万元,主要用于新型经营主体培训、专家组、技术人员的劳务费、差旅费、交通费、基层农技人员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所需费用,包括农技人员参加异地研修、集中培训、实地培养、现场实训、继续教育等费用。
(二)专用燃油费0.6万元,主要用于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技术指导、监督管理、交流学习、考察等产生的燃油费用。
(三)印刷费0.5万元,主要用于宣传费、标牌费等产生相关费用。
(四)专用材料费3万元,主要用于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购买新品种、试验设施、农业示范主体物化补贴、开展新技术试验示范成果展示所用费用。
(五)办公费0.5万元,主要用于召开专题会议费、办公用品、劳动保障、劳动设施设备等费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塔河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主管,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种植业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具体实施,明确项目任务责任,落实各项政策与建设内容,并由县农技推广中心组成专家组和技术指导组,采取包村入户形式,使各农技人员下沉到种植户家中,深入到生产一线,开展技术服务工作,切实发挥农技指导的作用。
(二)加大宣传。强化工作宣传,及时总结在农技推广服务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利用好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短视频等新媒体,探索农技推广服务新模式、新机制,树立农技推广新典型。
(三)强化绩效考核。按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明确绩效目标,把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强化农技推广部门推广措施,丰富推广内容,提升种植户对农技推广技术人员的信任度和满意度,切实加强绩效考核,完善考核制度,建立农户、农业、乡镇共同参与的新机制。
(四)强化资金使用与监管。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执行省农技推广体系实施方案使用方向,合理支付资金,切实保证资金按计划、按时支付,确保项目建设内容落实到位。资金支付依据县委关于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规定,依支付程序、依法依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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