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县第二十届劳动模范、先进集体评选拟表彰对象公示
根据《中共塔河县委办公室、塔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塔河县第二十届劳动模范、先进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2025〕—1号)文件要求,经基层推荐、资格审查、综合评审和塔河县第二十届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等程序,现将塔河县第二十届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时间
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5日,共5个工作日。
二、受理方式
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塔河县第二十届劳动模范、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具体线索和相关证据,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人:赵阳
联系电话:3661500
通信地址:塔河县塔河镇建设大街64号
邮政编码:165299
附件:塔河县第二十届先进集体、劳动模范拟表彰对象名单
塔河县第二十届劳动模范评选
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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