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生态环境局公开征求《塔河县燃煤、燃生物质设施淘汰改造资金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27 来源:塔河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字号:

塔河生态环境局公开征求《塔河县燃煤、燃生物质设施淘汰改造资金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空气质量,全面推进我县燃煤、燃生物质锅炉淘汰和改造工作,用好上级专项资金补贴,根据《大兴安岭地区燃煤、燃生物质设施淘汰改造资金补贴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由塔河县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了《塔河县燃煤、燃生物质设施淘汰改造资金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附件2),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建议,将意见建议整理在修改意见反馈表(附件1)中,于12月3日前将pdf文档(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反馈至联系人邮箱,来信请寄塔河县文化路269号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联系人:冯昊

联系电话:0457-3661835

反馈邮箱:thsthjj001@163.com

塔河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27日

附件1:《塔河县燃煤、燃生物质设施淘汰改造资金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反馈表附件2:塔河县燃煤、燃生物质设施淘汰改造资金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