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塔河县公安局建设派出所精准发力、快速出击,依法查处一起诬告陷害公职人员的案件,有力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公职人员的合法权益。

日前,建设派出所接到疑似诬告陷害公职人员的线索后,立即组织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通过一系列缜密侦查,最终成功锁定违法行为人,并查明其当前在外省活动。为迅速将违法行为人绳之以法,建设派出所民警多次赴外地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最终于1月13日在某县一居民楼内将其抓获。
经依法讯问,违法行为人对其捏造事实、书写诬告信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现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警方郑重提醒:公民依法享有监督权和举报权,但行使权利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对于任何企图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方式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公安机关必将依法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法律红线不可触碰,守法维权是正道。我们呼吁广大群众,要依法、如实、文明反映问题,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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