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回民殡仪馆(清真寺)临时工工资审批手续的请示
塔统呈〔2022〕1号
关于回民殡仪馆(清真寺)临时工工资审批手续的请示
塔河县人民政府:
回族是实行土葬的10个少数民族之一,塔河县于1982年建立回民殡仪馆(清真寺),有临时工作人员3人,其中一人工资为2438.00元;更夫二人,工资各为1270.00元。全年工资合计:59736.00元,此项费用已列支我单位2022年预算内。
因人社局工资办对于临时工工资审批程序要求,特申请县领导予以审批。
妥否,请批示。
中共塔河县委统战部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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