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县关于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的报告
2025年5月14日在塔河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塔河县财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情况。
一、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一)党中央关于政府债务决策部署和省委、地委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
我县积极学习、领会上级精神,按要求完成布置的各项债务工作,包括制定、执行《塔河县化债方案》,排查隐性债务及是否存在向公职人员募集资金偿还地方债务问题、拖欠企业账款情况、融资平台金融债务情况等。在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方面,严格落实“砸锅卖铁”和过“紧日子”要求,严防债务“爆雷”,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
(二)政府债务总量控制情况。
1. 总体情况。2024年末塔河县债务总限额为54,210.9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为47,045.93万元,专项债务限额为7,165万元。债务总余额54,17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7,009万元,专项债务余额7,165万元,无隐性债务。债务率26%,债务风险等级处于“绿色”健康等级。
2. 2024年新增转贷债券情况。
(1)一般债券情况。
2024年我县新增一般债券14,316万元,其中:用于塔河县公路4g覆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134万元(10年期,利率2.97%)、实验楼小区项目387万元(5年期,利率1.77%)、塔河县顺通给排水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污泥深度处理项目656万元(7年期,利率2.25%)、热电厂居民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176万元(7年期,利率1.98%)、塔河县城镇排水防涝管网及设施建设项目8,214万元(10年期,利率2.34%);大兴安岭地区地方林业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249万元(10年期,利率2.34%)、省道十八站至室韦公路十八站至塔河段改扩建工程3,500万元(10年期,利率2.12%)。债券支出6,387万元,支出进度为45%。
(2)专项债券情况。
2024年我县无新增专项债券。
(三)政府债券发行情况。截至2024年末一般债券累计发行58,948万元,分别为:2015年第二批新增债券745万元,用于塔河县呼玛河治理工程项目;2016年第一批新增债券4,000万元,用于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2016年第二批新增债券7,935万元,用于铁路道口平建设项目;2018年第一、二批新增债券1,079万元,用于铁路道口平改立建设项目;2019年第一批新增债券150万元,用于消防救援装备建设项目;2019年第一批再融资债券893万元,用于偿还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本金;2019年第二批再融资债券2,087万元,用于偿还铁路道口平改立项目本金;2021年第一批再融资债券1,339万元,用于偿还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本金;2021年第二批再融资债券2,600万元,用于偿还铁路道口平改立项目本金;2021年新增黑龙江省政债券(一期)1,956万元,用于塔河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隔离病房建设项目;2021年新增黑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二期)785万元,用于塔河县标准化幼儿园建设项目;2021年新增黑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二期)1,050万元,用于塔河县建民小区改造建设项目;2021年新增黑龙江省政府新增一般债券(六期)502万元,用于塔河县农村公路灾后重建建设项目;2021年新增黑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六期)99万元,用于塔河县水毁桥涵及路面恢复工程项目;2022年新增黑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一期)958万元,用于醉美龙江331边防路项目;2022年新增黑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三期)449万元,用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22年新增黑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二期)1,180万元,用于塔河县标准化幼儿园建设项目与塔河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隔离病房建设项目;2022年新增黑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四期)4,653万元,用于塔河县污水收集系统建设一期工程项目、塔河县沿边沿线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塔河县省级滑雪训练基地建设项目、黑龙江干流堤防达标建设工程、黑龙江干流堤防水毁修复工程。2022年再融资债券219万元,用于偿还呼玛河治理工程本金。2023年新增黑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二期)932万元,用于塔河县标准化幼儿园建设项目;2023年新增黑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七期)2,041万元,用于塔河县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塔河县古驿镇污水处理站水毁移地搬迁工程建设项目、兴驿小区(二、三区);2023年新增黑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七期)4,640万元,用于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塔河经开区管网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省道十八站至室韦公路十八站至塔河段改扩建工程项目;2023年新增再融资债券4,340万元,用于偿还2016年、2018年批次到期债务本金。2024年新增发行债券14,316万元,明细已在“政府债务总量控制情况”中做过叙述。
截至2024年末专项债券累计发行7,165万元,分别为2020年第二批专项债558万元,用于塔河县中医医院设备采购;2022年新增黑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七期)3,588万元,用于塔河县塔河镇集中供热系统升级改造工程项目;2022年新增黑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十八期)3,019万元,用于塔河县城惠热电有限公司130t/h硫化床锅炉脱硫脱硝改造工程项目。
(四)政府债务偿还计划制定和实施情况。
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尽全力化债”要求,成立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县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领导小组。严格执行《塔河县防范化解地方债务“1+N”方案》,方案中明确了2023-2028年化解政府债务本息任务,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过紧日子”压减一般性支出、申请再融资债券、政府性基金收入方式偿还债务,现已完成2023、2024年度任务。
(五)政府债券资金发挥作用情况。
自2015年以来,累计政府债券资金用于公益性项目54,635万元,在多个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支持了塔河县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在资金的安排、调整、使用、监管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随着穿透式监测平台纳入财政一体化系统的使用,提高了资金使用透明度,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和高效。
政府债务绩效情况。项目需求阶段,对债券资金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项目单位设定的绩效目标进行审阅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保证绩效目标及指标值数据真实,表述规范。项目完成后,以之前的绩效目标为依据并结合项目的资金管理情况,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分形成报告,同时督促做好向社会公开工作。
(六)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情况。
塔河县无隐性债务。
(七)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情况。
我县制度包括《塔河县政府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塔河县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塔河县防范化解地方债务“1+N”方案》,随着制度的不断完善,有效控制了债务风险,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率。
(八)全口径的政府债务监测监管和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监测及改革转型情况。
塔河县无融资平台公司。
二、政府债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产生的原因。
2024年债券资金支出率有所下滑,主要原因是国债配套项目需优先使用国债资金,导致债券资金结余。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债务管理拟采取的对策、措施和建议。
今后我县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中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方面的规定,不断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着力控制债务规模,防范财政金融风险,规范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行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守住不发生风险的底线。具体工作措施为:
(一)自查自纠,严控规模。全面掌握资产负债、还本付息、财政财务运行等情况,及时跟踪风险变化,切实防范风险演变。从严控制债务规模,实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统一归口管理。对各部门、单位的举债,要在政府统筹安排下,逐步建立起人大审批、财政监管、部门举债使用的管理机制,实行跟踪监督和定期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响应地方政府债券募集发行,盘活长期沉淀资金,适度压减财政支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从多种角度缓解财政压力。
(三)加快支出进度,尽快形成实物量。按照省厅要求及时跟进债券资金使用情况,针对支出进度较慢的项目,找准原因,细化下一步推进项目建设的具体措施,督促项目单位和主管部门落实管理责任,确保相关资金落实使用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于长期协调仍未有实质性进展的项目,按规定程序调整用途,尽早确定调整方案并报人大常委会批准,避免资金闲置浪费,尽早发挥债券资金效益。
(四)相互借鉴,注重交流。加强与兄弟市县间的学习和交流,查找不足,完善措施,全面提升政府债务管理能力和水平。
县财政将在国家和省发行债券相关政策的框架内,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规范政府债券管理,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研究,探索适合我县情况的政府债务管理思路和办法,切实履行偿债责任,及时支付债券本息、发行费等资金,维护政府信誉。处理好防范风险、合理举债、规范监管三者之间的关系,审时度势,站在全县大局和长远发展的角度研究、分析和处理问题,全力保障地方完成“六稳”“六保”任务,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关联稿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