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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09-29 来源:塔河县政府办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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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中,检出2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塔河县川府鲜羊火锅店

抽检基本情况:经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黑龙江中诺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检验,塔河县川府鲜羊火锅店1批次餐盘不合格。消毒日期为2025913不合格检验项目为大肠菌群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经营者地址为: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塔河镇繁荣街178幢1号二层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情况经调查,塔河县川府鲜羊火锅店消毒该批次32个已全部使用。塔河县川府鲜羊火锅店使用消毒不合格餐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918日对河县川府鲜羊火锅店给予当场行政处罚:警告(处罚决定书编号塔河市监当罚【2025】27号)。

二、塔河县于记铜锅涮肉店

抽检基本情况:经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黑龙江中诺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检验,塔河县于记铜锅涮肉店1批次餐杯不合格。消毒日期为2025913不合格检验项目为大肠菌群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经营者地址为: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塔河镇龙畔豪庭10号门市房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情况经调查,塔河县于记铜锅涮肉店消毒该批次22个已全部使用。塔河县于记铜锅涮肉店使用消毒不合餐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918日对塔河县于记铜锅涮肉店给予当场行政处罚:警告(处罚决定书编号塔河市监当罚【2025】28号)。

附件2批次不合格食品信息

样品名称

被抽检单位

标称
商标

标称生产企业

规格

生产日期或批号

检验项目

标准值/实测值(单位)

结果判定

检验报告编号

餐盘

塔河县川府鲜羊火锅店

/

/

/

2025.9.13(消毒日期)

大肠菌群

不得检出/50cm2

不合格

№: ZP072509141002

餐杯

塔河县于记铜锅涮肉店

/

/

/

2025.9.13(消毒日期)

大肠菌群

不得检出/50cm2

不合格

№: ZP072509141003

                                           

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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