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规范取用水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规定,我局依法对以下取水口进行封井处理,同时取水许可证予以注销,现向社会予以公告。
序号
取水单位
封井原因
1
大兴安岭富来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停产
特此公告。
塔河县水务局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