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诚惠热电有限公司新建备用热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塔河县诚惠热电有限公司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诚惠热电有限公司新建备用热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信息公开,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工程名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诚惠热电有限公司新建备用热源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塔河县诚惠热电有限公司厂内
工程投资:10454.00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在现有厂区内扩建1座锅炉房,新建1台116MW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及相关配套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塔河县诚惠热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方式:3631019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黑龙江泽文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57号盟科汇
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3631019
E-mail:747605103@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邮寄地址和电子邮箱详见“二”和“三”。
六、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塔河县诚惠热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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