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县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复核塔河县2025年度农产品精深加工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审核结果的函
地区林业和草原局:
依据《大兴安岭地区农产品精深加工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实施方案》要求,塔河县认真开展2025年度农产品精深加工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审核工作。塔河县林业和草原局对塔河县农产品精深加工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申请单位进行了认真审核。经审核,大兴安岭超越野生浆果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兴安岭益康野生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均符合2025年度贷款贴息条件。
大兴安岭超越野生浆果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申请贷款金额2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贷款合同有效期2022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13日,2025年实际支付利息天数71天;500万元贷款合同有效期2025年4月27日至2026年4月26日,2025年实际支付利息天数248天;500万元贷款合同有效期2025年1月16日至2016年1月15日,2025年实际支付利息天数183天。按照2025年12月份央行利率(3.00%)测算,审核贴息金额为23.875万元。
大兴安岭益康野生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共申请贷款金额1435万元。其中240万元贷款合同有效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5日,2025年实际支付利息天数156天;150万元贷款合同有效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18日,2025年实际支付利息天数169天;145万元贷款合同有效期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实际支付利息天数205天;500万元贷款合同有效期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实际支付利息天数196天;200万元贷款合同有效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2025年实际支付利息天数243天;200万元贷款合同有效期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实际支付利息天数113天。按照2025年12月份央行利率(3.00%)测算,审核贴息金额为21.810万元。
两家企业共申请贴息金额45.528万元。
妥否,请批示。
塔河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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