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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县医疗保障局查处一家违规医疗机构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发布日期:2026-09-29 来源:塔河县政府办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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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塔河县医疗保障局对国家飞行检查组移交的大兴安岭繁荣医院案件材料进行复核,发现该医院存在开具的处方无诊断、男性使用妇科药、绝经期妇女使用月经不规则药物、I型糖尿病开具Ⅱ型糖尿病药物等问题,并用医保基金结算,涉嫌虚假就医、购药,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4615.50元。

该医疗机构的行为属故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构成欺诈骗保行为,对医保基金安全和参保人员权益造成重大风险和严重的社会影响。塔河县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大兴安岭地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做出以下处理:1.责令退回医疗保障金4615.50元;2.处骗取金额3倍罚款13846.5元;3.解除大兴安岭繁荣医院医保服务协议。

 

 

塔河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9月29日

关联稿件:

终审:刘文涛

复审:李洪伟

初审:杜英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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