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价格及有偿服务收费公示制度

发布日期:2023-10-07 来源:塔河县热力事业发展中心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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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工商业用户用价格合理、透明,特制定价格收费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精神,向用户提供用热服务项目内容及相关项目价格公示并告知广大用户费用查询方式,公示方式为每年公开一次。

2、供热公司客服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供热服务窗口等设置服务价格及相关产品价格。

3、对所有用户消费项目出具明细清单。

4、各类办公场所及宣传载体公布价格监督举报电话,由群众和社会进行监督。

5、定期听取用户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模式,提高用户满意度。

6、居民用户按照使用面积计费35/

7、非居民按建筑面积计费,由50/调整为78.09/

热力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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