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文件精神及省、地信易惠民守信激励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塔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营造“守信受益、信用有价”的浓厚氛围,提升公众对信用红利的获得感,塔河县司法局决定开展“信易+法律服务”守信激励创新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立足提升塔河县区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以信用惠民为抓手,以浓厚信用气氛为原则,加大对守信群体的激励力度,为守信群体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增强人民群众的诚信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生活环境。
二、试点对象
塔河县信用主体和守信激励对象(塔河县公民)。
三“信易+法律服务”服务内容
自2026年3月23日起,为信用评价等级和自然人诚信积分高的信用主体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符合条件的守信激励对象依法依规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费用、享受绿色通道、简化办理流程等服务。
四、工作要求
1.强化宣传引导。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通过积极宣传“信易+法律服务”试点工作成效,提升社会知晓率和认可度,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2.该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3.“信易+应用场景”方案施行过程中,若信用主体和守信激励对象被列入失信名单,则方案自动终止。
塔河县司法局
2026年3月23日
搜索
黑公网安备:2327220200002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