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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调解优势 做优服务文章

日期:2026-07-22 10:28 来源:塔河县司法局 访问量: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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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做法

(一)搭建平台,打造“一站式”解纷阵地。塔河县司法局整合人民调解资源,设立塔河县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设立企业纠纷调解窗口,配备专职调解员2名(含退休法官、退休检察官)。针对涉企纠纷,实行“统一受理、分类调解、跟踪回访”模式。与塔河县法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对适宜调解的物业纠纷诉前委派调解;形成多部门联动的分流化解网络。

(二)主动排查,建立“预警式”防控机制。变“被动等案”为“主动找案”,定期组织调解员联合社区、物业企业开展纠纷排查走访,重点掌握物业费收缴矛盾突出、业主投诉集中小区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前介入、源头化解,有效防止矛盾积累激化。

(三)专业调解,运用“三步法”精准破题。一是“背对背”倾听,分别与物业公司和业主单独沟通,找准矛盾症结和情绪痛点;二是“面对面”协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既阐明业主依法缴费义务,也指出物业企业改进服务责任;三是“一对一”落实,达成协议后当场制作文书,涉及物业费补缴明确支付方式,涉及服务改进督促限期整改并跟踪回访,确保协议履行到位。

(四)普法先行,营造“浸润式”法治氛围。将普法融入调解全过程,向当事人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合同编及《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定期选取典型案例通过微信公众号以案释法,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企业规范经营,从源头减少纠纷发生。

二、取得成效

(一)纠纷化解成效显著。本年度中心累计成功调解涉物业纠纷97件,为物业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10万元,协议履行率100%,有效维护了物业企业和业主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企业负担有效减轻。通过诉前调解分流,避免企业陷入长时间诉讼程序,单个纠纷平均化解周期显著缩短,维权成本大幅降低,企业资金回笼速度明显加快,经营压力得到有效缓解。

(三)行业环境持续优化。通过调解与普法相结合,物业企业对规范经营重视程度提高,服务质量主动提升;业主依法缴费意识增强,全行业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四)治理能力不断提升。通过“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物业纠纷源头预防效果初显,人民群众和企业对调解工作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持续攀升,为优化塔河县域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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