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学生法治观念,预防校园欺凌,营造安全文明校园环境,塔河一中特邀塔河县公安局法制大队韩冬警官、建设派出所李昊宸警官开展“拒绝校园欺凌守护青春底线”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法治宣讲活动。

两位警官用数据揭示校园欺凌的严峻现状,让学生深刻认识到防治欺凌刻不容缓。他们结合法律明确界定校园欺凌,指出肢体、语言、社交、网络、财产欺凌均属违法行为,并非普通玩笑。针对“未成年人违法不担责”的错误认识,韩警官详细解读不同年龄段应承担的行政、刑事责任,强调年龄不是“挡箭牌”,教唆、协助、围观者同样需承担责任,违法案底会影响未来升学、参军与就业。
宣讲中,韩警官传授“四步保护法”,指导学生科学应对欺凌,并呼吁大家不做冷漠旁观者,及时报告、主动制止。同时普及110、12355、12348等求助渠道,引导学生正确寻求帮助。
此次宣讲将法律知识与校园实际相结合,有效提升了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学校表示,将持续深化法治教育,筑牢校园防欺凌防线,构建家校社协同保护机制,全力守护学生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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