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塔河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一楼会议室召开。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振峰出席并主持会议,副主任刘桂兰、栾建华、周瑞峰参加会议。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于艳清,县政府副县长朱金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塔河县政府关于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24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代表变动有关事项。会议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免。新任命干部进行宪法宣誓。会前,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体学习了《黑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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