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塔河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在塔河县人大常委会一楼会议室召开,塔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振峰出席并主持会议,副主任刘桂兰、栾建华、盛之英参加会议,塔河县委常委、副县长刘芳,塔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丽葳,塔河县监察委、县人民法院、县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负责同志以及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县政府关于2025年度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22-2025年度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代表变动有关事项。会议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免。新任命干部进行宪法宣誓。
会前,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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