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塔河县人民政府2017-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发布日期:2021-12-24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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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塔河县人民政府2017-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情况的综合报告

--2021 1221日在县第10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43次委员会议上

塔河县财政局局长 齐德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共塔河县委《关于建立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办法》(塔发〔2019〕18号)的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受县政府委托,现将我县2017-2021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自然资源资产等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管理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截止2021年10月,我县纳入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监管的地方国有企业共5户,分别为塔河县粮库有限责任公司、塔河县盐业公司、塔河县军粮供应站2021年度新增塔河县诚惠热电有限公司和塔河县顺通给排水有限公司。其中:因《黑龙江省军粮供应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2002]33号)文件规定:“军粮供应产生的各类文件、计划和报表、数字均属机密文件,禁止对外提供。”导致我县军粮供应站数据无法掌握,所以本次汇报的所有内容均不包括我县军粮供应站。

1、2017年地方国有企业资产总额5,567万元;负债总额3,781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786万元;资产负债率68%。

2、2018年地方国有企业资产总额3,430万元;负债总额1,703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727万元;资产负债率50%。

3、2019年地方国有企业资产总额2,593万元;负债总额9,38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655万元;资产负债率36%。

4、2020年地方国有企业资产总额5,836万元;负债总额4,177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659万元;资产负债率72%。

5、2021年截止10月末,地方国有企业资产总额7,889.7万元;负债总额9,907.1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017.4万元;资产负债率126%。

我县地方国有企业具有规模小、数量少、竞争力薄弱、产业布局传统单一的特点,受粮食收购政策变化、盐业体制改革、森警、边防、消防等部门撤销编制、军粮体制改革、设备老化、煤炭价格上涨等因素的影响,地方国有企业呈现逐年亏损的趋势,目前我县已出台《塔河县地方国有企业三年改革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等文件,正在逐步探索治理企业亏损方式并完成僵尸企业治理等工作。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截止2021年10月,我县纳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监管的单位共计134户,其中:行政单位54户;事业单位80户。

1、2017年全县行政事业性资产总额82,931.31(8亿)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80,820.26(8亿)万元;无形资产原值2,111.05万元。处置行政事业性资产原值228.25万元,全部为无偿调拨(划转)

2、2018年全县行政事业性资产总额143,071.39(14亿)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224.15万元;固定资产原值84,002.05(8亿)万元;无形资产原值2,078.88万元;长期投资10万元;在建工程36,679.29(3亿)万元;其他资产77万元。处置行政事业性资产原值655.56万元,其中:无偿调拨(划转)561.76万元;出售资产93.75万元,处置收入6.37万元。

3、2019年全县行政事业性资产总额126,056.9512亿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906.2万元、固定资产99,856.839亿万元、在建工程6,170.38万元、长期投资10万元、无形资产2,113.54万元负债总额8,493.79万元,较上年增长52%。净资产117,563.1611亿万元,较上年增长8%。处置行政事业性资产原值10,665.84万元,其中:报废报损原值246.67万元无偿调拨(划转)资产10,419.17万元

4、2020年全县行政事业性资产总额120,629.65(12亿)万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46,527.49(4亿)万元,占比39%,事业单位资产总额74,102.16(7亿)万元,占比61%。全县行政事业性单位负债总额5,171.54万元,较上年减少40%。净资产115,458.11万元,较上年增长4%。处置行政事业性资产原值11,153.89万元,其中:出售资产原值49.13万元,无偿调拨(划转)资产11,104.76万元

2020年全县公共基础设施原值2,195.39万元,其中:城市环境卫生设施220.76万元;市政基础设施1,664.32万元;公共体育设施310.31万元。

5、截止2021年10月,我县行政事业性资产总额111,158.24(11亿)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108,966.25(10亿)万元;无形资产原值2,191.99万元。处置行政事业性资产原值399.83万元。全部为无偿调拨(划转)

   1)据塔政办纪[2021]17号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塔河县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塔河县坦克实验站周边涉及的19.5公顷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设施,由国家管网集团北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该区域房屋及附属设施征收补偿款共涉及4.6万㎡道路、39平房面积1899.25平方米1处塔河镇北山幼儿园房屋面积657.29平方米、整片拆迁区域住宅的供水设施等国有资产,由于历史原因,导致以上资产及公共基础设施权属不清,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塔河县政府总体部署,决定由住建、市政、热电中心、教育局等部门承接相关资产及设施并对其进行补偿,截止2021年5月,产生补偿款共计1,301万元,由各相关单位先行将补偿款上缴至财政非税收入,计资产处置收入科目,目前相关单位正在完善内业材料并履行资产处置程序,随即开展账务处理工作。

(三)、自然资源资产

1、土地资源

截止2020年全县国土总面积为140.64万公顷

2、矿产资源

截止2020年全县磁铁矿储量为270.95万吨,陶粒矿储量268万立方米

3、水资源

截止2020年全县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35.53亿立方米。

4、森林资源

林地总面积为115.41万公顷;草地总面积为3450.58公顷;湿地总面积为21.44万公顷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1、推进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情况。

1)2020年参照省本级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制定并出台了《塔河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塔财字[2020]56号)。强化了我县资产处置管理,打破了资产只增不减的局面。

2)优化资产配置。利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充分掌握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存量情况。2020年度按照《财政支出预算管控清单》文件要求对超标准、超数量配置资产严格把关,采取减少购置数量、先处置后购买等措施节省财政资金,优化整体资产构成。进一步推进各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自查工作,查疑补漏,有效规范了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

2、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强化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情况

全面开展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相关重大制度建设。全面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2020年底,我县自然资源部门已编制完成了《塔河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人口预测、产业、现状评估、综合交通等四个专题研究,此项工作正在按照序时进度进行,根据省、地的相关工作安排完成规划文本批复。

3、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情况

强化自然资源(资产)保护与利用情况。加强土地利用管理,依法依规供应土地,在为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保障的前提下,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为了解决地方、林业管理界线不清,林权证覆盖面积过大问题,按照《大兴安岭地区自然资源空间配置工作方案》和《塔河县自然资源空间配置工作方案》的要求,形成了《塔河县自然资源空间配置方案》和《塔河县自然资源空间配置图》等规范性文件。

、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和大力支持下,通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我县国有资产管理不断规范,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思想认识上。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资产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存在“重资金、轻资产”,“重分配、轻管理”的现象,在资产购置上“先斩后奏”,先购买后审批的现象时有发生。资产管理人员大多兼职或由机关内勤人员兼任,变动频繁,直接影响着全县资产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学习认知上。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政府会计制度科目模糊不清,不能有效判断购置设备是否应进行固定资产升值。无法区分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存货等相关科目定义,只靠咨询解决资产管理工作中产生的实际问题。

  (三)管理环节上。资产配置不均衡、不合理、家底不清等问题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资产集中调配、共享共用机制还没完全建立,存在局部资产闲置浪费、使用效率低下等问题;资产处置市场化回收交易尚未完全实现,资产擅自处置、收入流失等现象仍有发生;由于各种原因,部分单位存在土地和房产证照不全等现象。

 (四)管理绩效上。目前,尚未建立起有效的资产使用绩效评价机制,财政部门无法全面掌握部门资产的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

 (五)自然资源和文物资源资产经济价值难以计量,各类资产底数很难有效统计和综合汇总。目前,对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掌握,仅停留在数量的调查统计上,对自然资源资产没有统一的量化标准。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法制建设、实施体系尚处于探索阶段。土地、矿产等涉及自然资源的违法案件量大面广,执法队伍人员数量和执法装备不足等问题突出。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切实加强资产管理业务培训,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利用效率。一是深入推进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绩效管理相结合,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以便于更准确掌握各类资产情况。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高财务管理人员及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

(二)积极推动资产处置工作。依据《塔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资产处置审批程序,督促各行政事业单位将取得的资产处置收入及时上缴政府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三)探索建立相对完善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法。探索科学有效的自然资源计价方法,摸清底数;推动自然资源资产统一管理,统筹落实好自然资源产权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国有建设用地执法监察力度。

(四)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推动资产监督管理水平提升。“身在最北方·心向党中央”党建品牌创建活动为引领,抓实落靠塔河县资产管理具体工作。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今后将按照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和指导,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扎实做好资产管理工作,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优化国有资产配置,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国有资产有效运转和高效履职做出新的贡献。

特此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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