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大兴安岭地区支持寒地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措施》中第三条“支持寒地北药和浆果规模化种植”奖励补贴申报主体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8-06 来源:塔河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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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支持寒地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署办规〔2022〕5号文件,在规定奖励品种范围内,且种植密度达到标准,同一经营主体新增种植面积在1000亩、3000亩、5000亩以上的,每亩分别再给予100元、200元、300元的一次性奖励补贴,该奖励可以在享受其他补贴的基础上发放。经过生产经营主体申报,村(林场)、乡(产业发展科)初审,塔河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再次核查验收。现将符合大兴安岭地区支持寒地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措施中第三条支持寒地北药和浆果规模化种植奖励补贴申报主体予以公示。

    大兴安岭龙药寒地生物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在2023年8月20日以后至2024年8月19日期间新增寒地北药规模化种植面积1491.2亩,种植品种均为多年生防风。

    黑龙江清源药业有限公司,在2023年8月20号以后至2024年8月19日期间新增寒地北药规模种植面积1779.83亩,种植品种均为多年生赤芍。

    以上公示五个工作日。自2025年8月7日起至2025年8月13日止。如有异议,请拨打举报电话0457-3609192。联系人:黄福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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