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2025年塔河县寒地食用菌产业补贴办法》(塔政规〔2025〕3号)政策文件和《2025年塔河县中药材种植补贴方案》(塔政规〔2025〕2号)政策文件的公告
各乡镇、林场、企业、合作社、种植户:
为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和政令畅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策精神和法律法规规定,现对现行已失效涉及企业政策文件进行清理。现决定:
塔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2025年塔河县寒地食用菌产业补贴办法》(塔政规〔2025〕3号)政策文件废止。
塔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2025年塔河县中药材种植补贴方案》(塔政规〔2025〕2号)政策文件废止。
本通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塔河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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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公网安备:2327220200002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