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通知公告

塔河县人民政府办公系统网络安全防护设备维保服务比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7 来源:塔河县政府办 访问量:
字号:

为保障塔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公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要求,现对我县办公系统网络安全防护系统(含防火墙、入侵防御IPS、WAF防火墙等设备)提供三年维保服务,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用比价磋商方式择优确定,现将项目公开比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办公系统网络安全防护设备维保服务

2.项目单位:塔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3.采购需求及参数(附件1)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其他要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

1.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日将所需材料纸质版寄至塔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材料包括:响应文件、报价函(附件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比价公告要求,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将被否决。

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4301130分(北京时间)前将相关文件报送塔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14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收。联系人:高艾桐,联系电话:0457-3661997。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附件:1.采购需求及参数

2.响应文件、报价函

3.满足主要商务条款的承诺书

塔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7日

相关附件: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